拿日記來說好了
陳超明說謝這些自省的東西是相當變態的行為
為什麼我們要將我們的想法寫出來呢
我們透過再一次的重現自我(當然準確度會降低)
來與自我對話(喔米德其實我看不太懂)
除了語言之外
文字可以讓我們與自我對話
就可以一再提醒自己
做了哪些事阿想法之類
不過這樣真是相當變態的行為
沒有遺忘的話
可以向前走嗎
網誌又是個不同性質的東西
重點在於可以被複製貼上和沒有限制的瀏覽
張貼的人的心態是什麼呢
或許在寫的當下真的只是自己的感覺
但是其實有一部份是要告訴別人
我在想什麼
我並不認為網誌是一種自我的書寫
是要和他人互動
或是讓自己被瞭解
而且這是整理過的自我
我可以塑造出別人想要的東西
也沒人知道阿
有時候我會懷疑網誌對於認識一個人到底有多少幫助
即使大家沒這麼想
但在書寫的時候已經多少按照著種模式進行了
到底想給誰看呢
自己在書寫或是網路上可以真真確確存在嗎